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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委科员卖购房指标判10年

编辑:青岛思诺化工有限公司  字号:
摘要:住建委科员卖购房指标判10年
2010年4月,“新国十条”出台后,北京市实施了限购令,规定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售房,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

然而,对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建研究中心科员陈涛来说,这一限购政策却成了敛财良机。他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内私自修改信息,使没有购房资格的人获得资格,短短7个月内敛财400余万,并将一捆捆赃款全部藏于床下。昨天记者获悉,陈涛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案情经过

身居要职的小科员

陈涛,27岁,生于四川省邻水县,父母在家务农,姐姐在深圳打工。陈涛学习成绩优异,于2005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就读法学专业。2009年,陈涛毕业后考上了北京的公务员,进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后在城建研究中心数据室工作,任科员。

陈涛所就职的城建研究中心,是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下属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的动态监管、监测分析与数据管理。城建研究中心共有五个部门,分别是综合室、监测分析室、信用管理室、项目管理室及陈涛所在的数据室。

平时,陈涛负责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系统功能的完善、接听咨询电话、与软件公司沟通提出系统需求等工作。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主要是用来进行房屋登记、新房签约和过户登记。

被女中介带上道儿

2009年七八月间,参加工作不久的陈涛,认识了北京世邦信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业务员李莉(化名)。当时,李莉经常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那时的陈涛恰巧在窗口负责此项业务。陈涛偶尔请李莉吃饭,两人间的交往逐渐多起来。陈涛还曾追求过李莉,但被对方拒绝。

2011年五六月份,陈涛和李莉在聊QQ时,李莉告诉他,自己有一个渠道可以补缴社保,问陈涛能不能给补完社保手续的购房人办社保信息审核通过,以便让购房人能顺利买到房子。陈涛答应了李莉的提议,两人约好办成一个,就给陈涛5000元钱。

2011年6月15日,陈涛帮助李莉办理了第一单生意。办理的程序是购房人补缴社保后,在网上提出申请购买房屋。陈涛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中可以看到申请,他利用职务之便在系统中直接审核通过申请人的社保信息,这样申请人就符合购房所要求的社保条件,从而具备买房资格。

这种操作对陈涛来说是非常容易的,他只需在电脑上插入自己的密钥,然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随后按照李莉通过短信发来的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上筛选,找到申请人,并核准通过即可。

但实际上,按照规定,这些补缴社保的外地购房人,是不能通过审核的。因为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限购房屋的规定,只有连续五年交纳社保的人才能购房。

干了一段要求加钱

到2011年9月份,陈涛已经违规核准了50多名外地购房人的信息,并从李莉处得到了25万元左右的好处。那时,陈涛不再满足于一次5000元的好处,他认为自己的好处费应该更高些,并致电李莉,提出做成一次要两万元好处费,否则便不做了。

李莉没有立即给予答复,过了三五天,李莉回电话给陈涛,称经过与公司主管沟通,公司表示答应陈涛加钱的要求。

此后,两人继续按照之前的方式合作,陈涛每修改一个信息,李莉就给他两万元现金。一直持续到2012年1月份,陈涛直接审核通过不符合购房社保条件人的信息,已经超过了100人,并从李莉处收取了200万左右的现金。加上2011年9月之前修改信息的人数,总共达到了150人左右。

陈涛说,好处费是李莉分七八次给他的,一般是周末或者晚上,每隔20天左右给一次,每次给20多万元到50万元不等。每次都是陈涛先改信息,李莉后付钱。

上网揽活秘密交易

除了李莉介绍的客户外,陈涛还在一些房地产交流的QQ群和论坛上主动联系中介的人,通过中介寻找需要更改信息的外地购房人。

“一共修改过59个人的信息。”陈涛说,这些人都是没有补缴社保,直接由他修改社保信息,以通过审核。对于这样的客户,陈涛每次收大概两万至三万的现金,最多的收过四万,总获好处费150万左右。

对于网上认识的中介,陈涛在修改完信息后,大多不会再联系,只是收钱时见一面。“那些中介都不用真实姓名,手机号也是不断更换。”陈涛说。交易时,陈涛会将中介约到指定地点,比如地铁里、公交站,或者标志性建筑、容易找到的地方,中介的人将现金装在信封里,陈涛拿了就走,从不多说话,更不会打收条。

为本地人办急活儿

陈涛还会接一些北京本地人的“急活”。本地购房人虽然符合购房条件,但有些人想尽快通过审核,如购房人着急出国,着急得到银行放贷等。

陈涛会尽早帮助购房人审核信息,大概干过五六十次。他根据购房人购房的急缓程度,收取5000元到1万元的现金,总共获利约30余万元。

这些北京本地人的信息,也是陈涛通过一些房地产交流的QQ群得到的。在群里面,陈涛主动和那些想办加急审核业务的中介聊天,并表示自己可以帮着加快审核购房信息。中介为了确认陈涛的专业性,会咨询一些购房的专业问题,陈涛在取得对方的信任后,便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提前给购房人审核信息,然后再通知中介给钱的时间和地点。

陈涛说,正常审核期是5天。他能让购房人在当天或者第二天就能被审核通过。

□到案经过

巨款藏床下心不安

2011年底,陈涛不打算做了,因为北京市住建委通报了一个案例,有人利用类似方式修改客户资料被开除。在2012年1月,陈涛做完了最后几单,打算收手。

按照陈涛自己的统计,他在近7个月内,通过审核修改信息,让200多名不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具备了买房资格,为50名左右的本地人办理加急审批业务,总共获利400多万元。

这400多万,陈涛全部是以现金的方式收取的,他将钱全部放在了他的席梦思床底下。“这么多钱用来做什么,其实我一直没有任何打算。那些日子心里一直不踏实,精神高度紧张,每次回到家看到床下的钱就害怕,整夜整夜想这件事,整夜整夜地失眠,天天都想收钱的事情,连觉都睡不好。”陈涛说。

被匿名举报后自首

2012年2月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收到群众匿名举报陈涛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

2012年2月29日16时许,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的一位负责人,根据纪委要求向陈涛核实情况,陈涛予以否认。

当日17时许,陈涛主动找到单位领导交代犯罪事实及赃款藏匿地点。当日19时许,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在陈涛住处起获现金人民币40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陈涛在担任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数据室科员期间,利用其负责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中购房资格核验的职务便利,收受北京世邦信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李莉等人贿赂款共计180余万元,并私自将系统中多户不符合购买房屋资格的非京籍家庭购房审核结果修改为“核验通过”,使得上述家庭获得购房资格。检察机关同时指出,除上述180余万元外,剩余210余万元明显超过陈涛合法收入,且无法查实合法来源。

因自首获轻判

在陈涛案发后,他向检察机关揭发检举了另一名与他具有类似工作性质的公务员涉嫌犯罪的情况,并提供了此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陈涛揭发称,此人是本市某区房管局的普通工作人员,负责房管局房屋交易权属管理系统,此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把北京人在系统里面的身份证号进行篡改,这样系统上的北京人就可以拿着自己真实的身份证号去购买房屋了。陈涛表示,他认为此人在这个过程中,肯定收过钱,并称此人目前已经被劝退离职。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涛已经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鉴于他存在自首情节,并已主动上缴全部赃款,具有良好的悔罪表现,因此法院对陈涛所犯罪行从轻处罚,两罪并罚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

□律师说法

违规购房指标难收回

陈涛虽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其违规操作导致很多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获得购房资格。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赵运恒。

赵运恒表示,目前只有房屋限购的规定,并没有关于违规违法取得购房指标应该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所以,对违规购买的房屋,即便应该收回,也没有法律依据。

对于购房指标,赵运恒称,目前有权处理的部门只能是住建委,因为指标是由其核准的,所以只有其才有权收回。但是由于没有收回指标或者处罚违规行为的规定,所以住建委即便有权收回住房指标,也没有实际的操作规程。

赵运恒同时指出,购房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涉及利益方较多。在操作层面上,很难真正收回购房指标,原因就是这不仅仅是一种行政关系,还涉及到不动产的民事买卖关系。

赵运恒将房屋指标与车辆牌照进行对比称,回收了车辆牌照,车辆不能上路,但是不会影响车辆买卖关系。但是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可以居住使用,即便没有指标,仍然可以实际使用。住建委有权收回指标,但无权收回房产,也无权强制买卖双方撤销已经形成的买卖关系。如果住房再有转卖或者装修等新的财产变更情形,则住建委更无法干预。

□记者追访

违规获购房指标背后的利益链

在陈涛违规修改信息的背后,是一条由房产经纪、中间人和帮助外地购房者补缴社保者形成的利益锁链。这些人在获得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因为向陈涛送钱,构成行贿罪。昨天记者获悉,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李莉等4人3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补缴社保成为前提

刘强(化名),1982年生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初中文化,专门帮人补缴社保。

刘强说,在一次补缴社保时,他认识了同行张铁刚(化名)。在北京市出台限购政策后,他得知张铁刚在北京住建委有关系,能够使不符合购房资格的外地人通过购房资格审查,他便打算通过张铁刚这条渠道获利。

刘强说,最初有些半信半疑,他用自己的钱帮客户补缴社保、支付好处费。几天后,客户的购房资格果然通过审核。自此,刘强开始给北京市的各个待售楼盘打电话,询问是否有外地想要购房但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客户,并将自己的电话留给对方。得到反馈后,刘强要求客户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照片和相关费用。之后,刘强帮助客户补缴社保,让客户在网上申请在京购房,并将相关材料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以及相应费用都给张铁刚,自己从中间吃差额。

刘强说,他向每个客户收取7万至10万不等。这其中包括补缴社保的钱、自己的好处费、给张铁刚的钱。而他也明白,在给张铁刚的钱中,张铁刚肯定会将其中一部分给住建委的内部人,但具体怎么分配他不清楚。

据刘强统计,直至案发前,他一共给张铁刚打了53笔钱,总钱数是484万余元,总共是125人。起初,张铁刚每个人管他要2.2万元,后来直接涨到5万多,他自己从每个客户处获得几千元至1万元不等的好处费,总共赚了60多万。

中介人员冒险搭桥

据了解,张铁刚是甘肃人,到北京参加自考,还通过了司法考试。2004年至2011年,张铁刚曾换过多次工作,先后做过律师助理、房地产公司法务等。

张铁刚说,2011年6月至2012年1月,他和北京世邦信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书部所长周萍(化名)合作,一起办理外地人购房业务,“主要是先找人帮有购房需求的外地人补缴社保,再通过周萍找北京市住建委的工作人员,使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顺利通过住建委的购房资格审查,我们从中牟利”。

张铁刚说,他先后以转账的形式一共给过周萍400多万元,这其中包括给住建委的办事人和周萍的钱。张铁刚一共向周萍提供了140个左右的客户,其中125人是由刘强提供的,另外10多个人是他以前的同事提供的。

张铁刚说,干这行自己赚了40多万元。

官方有人才是关键

周萍于2000年大学毕业,2004年应聘到北京世邦信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06年起担任代书部所长。所谓代书部,就是从事房产的签约、办理贷款、过户、交接房屋等工作。

李莉,1984年出生在吉林长春。2006年9月应聘到北京世邦信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5月起到代书部任所长助理。周萍说,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她和张铁刚以及下属李莉,为了使一些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获得购房资格,从中谋取利益,找到了陈涛。周萍从中获利60多万元。

周萍说,在听说张铁刚可以找社保服务公司帮忙补缴社保后,她让李莉去找陈涛。最初,周萍和张铁刚曾怀疑陈涛的能力,因此还曾让李莉传话给陈涛,希望陈涛能够截图来证明,但被陈涛拒绝。周萍说,陈涛只与李莉单线联系,他们没见过陈涛。

李莉说,做成一笔,周萍会分给她3400元,总共获利约40万。

因行贿罪四人获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间,李莉、周萍、张铁刚、刘强为不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的客户通过北京市购房资格核验系统的审核,先后给予负责该系统管理的北京市住建委城建研究中心工作人员陈涛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80余万元,其中刘强参与给予陈涛好处费人民币140余万元。

法院认为,考虑到四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具体作用及涉案金额等因素,以及周萍、张铁刚、刘强的自首情节,判处四人3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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